庆祝河源建市二十周年大型美术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
为隆重庆祝建市二十周年,充分展示我市美术书法创作成果,检验我市美术书法工作者参与文化大省建设、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升我市文化艺术品位,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。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、河源市面上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河源晚报社联合举办《庆祝河源建市二十周年大型美术书法作品展览》,为使展览活动顺利开展,特发布征稿启事如下:
一、展览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及组委(评委会)
主办单位:中共河源委宣传部
承办单位: 河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期河源晚报社
协办单位: 河源市美术家协会 河源市书法家协会 叶绿野美术馆
组委会(评委会)
主 任: 吴善平 中共河源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
副 主 任: 刘月朋 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
吴敏慧 河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
梁伟光 河源晚报总编辑
委 员: 陈培忠 河源市书法家协会主席
刘伟德 河源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叶绿野美术馆馆长
张文锋 河源市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秘书长
袁杰峰 河源市美术研究院院长
二、作品主题及内容
反映建市20周年沧桑巨变,体现"客家古邑 万绿河源"风情的,内容积极向上 思想健康的美术书法作品.
三 征稿对象
河源市美术家协会 书法家协会会员,美术书法工作者及书画爱好者.
四 作品评选 展出和出版
应征作品由评委会统一评审,评选出入选作品美术作品100幅 书法作品100幅,入选作品颁发证书.从入选作品中评选出一 二 三 等奖及优秀奖共100幅,编辑出版<庆祝河源建市二十周年美术书法作品集>,获奖作品将陆续在<河源日报> <河源晚报>发表.
五 送展作品要求
1 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 油画 版画 水彩 水粉 书法 篆刻等.
2 美术作品(除国画外)规格不得大于180*180cm,不得小于60*60cm,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,入选作品给予适当装框补助.
3 国画 书法作品不收横幅,规格在4-6尺内,入选作品统一装裱,草书 篆书需附释文.
六 展览时间及地点
2008年1月上旬在叶绿野美术馆展出.
七 送件及相关程序和事项
1 所送作品背面请详细注明题目 种类 尺寸 姓名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.
2 邮寄或送稿地址:河源市文化广场东侧叶绿野美术馆.截稿日期:2007年12月10日.
联系人:
刘伟德
电话:3389203 15819272176
黄淑英
电话:3389203 13829376639
庆祝河源市建市二十周年大型美术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
2007年11月2日